多地释放小贷公司利好。
3月份以来,广东、重庆、山东、深圳、湖南、河南、四川等多省市向小贷公司释放利好政策:涉及阶段性放宽融资杠杆、拓宽小贷公司融资渠道、扩张展业区域等多个方面。
对于全行业家数近8000家,近三年来屡屡传出遭遇融资瓶颈、不良率激高至经营亏损、从新三板摘牌等消息的小贷公司来说,正是初春迎来及时雨。
具体而言,疫情防控期间,国有小额贷款公司年化综合实际利率原则上下调5%~10%。而且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因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围绕供应链跨区放贷。各项监管指标优良、参与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报备后融资余额可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3倍。
不难发现,河南地方在上述文件对小贷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政策调整,划重点是四个关键词:部分小贷公司(国有、监管指标优良等)、融资成本降低(原则下调5%~10%),跨区域展业(围绕供应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融资杠杆放宽(≤净资产的3倍)。
仅仅河南,券商中国记者在各地方金融局官网看到,从2月底至今,已经至少有广东、重庆、山东、深圳、湖南、四川等合计6个省份及直辖市围绕这四个方向做文章,向辖内的小贷公司释放了利好。
比如融资成本方面,四川省金融局对小额贷款公司在疫情期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客户新增业务和展期业务,融资利率原则上可在原利率基础上下浮15%。
杠杆倍数方面,广东省金融局率先提出在疫情期间提出放宽小贷杠杆至5倍,而对于通过非标准化融资方式的小贷公司,融资杠杆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2倍。深圳金融局方面提到,如因支持疫情防控需提高融资杠杆的、融资杠杆不超过5倍。此外,山东金融监管局宣布适度放宽优秀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至5倍。
对于小贷公司来说,杠杆倍数的调整意味着,可以基于净资产(注册资本)放大其放贷额度。此次未对此作出调整的湖南金融监管局,则更侧重降低小贷公司的准入门槛,如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在制定区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可不受主发起人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上限的限制,注册资本金可降低至3000万元。曾在2012年率先在放宽融资杠杆的重庆地区此次也只考虑酌情增加贷款额度、适度下调贷款利率,但强调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用好用足原来的2.3倍融资杠杆。
在展业区域上,湖南金融监管局表示,对净资产2亿元(含)以上且分类监管评级达到A级的小贷公司,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小贷公司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业务。山东地区小贷公司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认定并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
融资渠道方面,湖南、深圳地方金融监管局都表示,允许小贷公司通过银行、股东定向借款、行业内拆借等非标准化方式融入资金;鼓励优质小贷公司使用证券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工具融资。湖南金融监管局则提出,允许优质小贷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国家认可的金融交易场所挂牌融资。
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认为,我国小微企业位数众多,相比银行获取授信的门槛,适当提高小贷公司的杠杆上限很有必要,能充分释放其贷款投放能力,助力更多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不过,实际情况是,企业数量多达近8000家的小贷行业近三年的发展情况或并不乐观。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680家,贷款余额9288亿元,前三季度减少257亿元,小贷公司机构数量和从业人员数量持续减少。比如2018年底,中国小贷公司是8133家、同比上年已下降4.89%。
自2014年7月30日全国首家小贷公司鑫庄农贷挂牌新三板以来,小贷公司作为曾经扎堆新三板的明星行业之一,截至2018年末,至少有46家小贷公司在其登陆。但到2020年2月末,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已经有约14家小贷公司终止挂牌。
今年2月26日,滨江小贷(OC.833342)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原因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等。这家主营业务是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的公司,去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812万、同比下降11.06%;净利润录入97万、同比下降77.21%;而该公司2018年净利润一度同比暴增2326.36%、在新三板小贷公司中表现突出,亏损主因是应收帐款坏账准备大幅增加,放贷规模较年初不增反减。
而且滨江小贷的情况或者只是一个缩影,与小贷公司数量、从业人数的下滑相印证的是,小贷行业整体业绩在近三年来的持续下滑。“千顺”小贷大数据系统显示,从新三板33家小贷公司披露2018年年报看,2018年,全行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76亿元、同比下降13.19%;同期全年实现净利润2.06亿元、同比下降69.22%,净利润超3000万的仅6家,5家出现亏损,分别是商汇小贷(1.95亿)、通利农贷(1.24亿)、日升昌(3161万)、棒杰小贷(1500万)、阳光小贷(657万)。
正如零壹研究院分析的情况,尽管小贷业务在过去几年快速发展,但也受融资渠道受限、资金成本较高,宏观经济周期影响带来的不良处置压力及不良率上升,业务模式单一及互联网小贷业务冲击等明显影响。“放宽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以及融资渠道,一方面是缓解小贷公司自身的经营和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是使得小贷公司有余力加大对小微企业客户的金融服务。”在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看来,从近几年来看,多数小贷公司面临着经营压力,只有小微企业客户平稳度过这次危机,小贷公司才能够降低经营风险。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疫情期间各地对小贷等监管指标的调整,均是有“时间期”限制的临时性特点。比如湖南金融监管局、山东金融监管局对小贷公司监管标准的执行期限是实行自发布之日起的6个月。而重庆金融监管局局执行期则是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