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相关处室、各产业专班:
按照《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化”及生态环保 新动能基金省级财政出资转增黔晟国资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州省“四化”及生态环保 新动能基金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四化”及生态环保 新动能基金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贵州省“四化”及生态环保 新动能基金投资实施方案〉〈贵州省“四化”及生态环保 新动能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四化”及生态环保 新动能基金划转至省国资委,注册成立贵州省产业发展公司作为基金出资人,省农业农村厅作为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农业基金)省级行业牵头部门,贵州省贵鑫瑞和公司作为农业基金管理人。为做好2024年农业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流动性优势,推动基金市场化改革,提高基金产业大招商功能,加大“基金入黔”力度,以基金撬动资本、以资本助推产业,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为推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建设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按照市场化投资的原则,围绕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目标,丰富投资方式,提高运行效率,发挥放大作用,带动民间投资,撬动金融投资。通过农业基金投资,培育壮大本地领军企业,招引行业优强企业,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持续提升粮油生产、储备、加工能力,进一步做优做强特色主导产业。通过农业基金投资,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三)坚持项目落地和可持续发展聚焦产业链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结合,以项目落地实施为前提,强化产业项目分类支持。通过农业基金投资,支持产业项目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推进“一图三清单”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在谈项目加快落地、拟招项目加快对接,推动“引金入黔”,持续增强农业现代化产业发展后劲。
三、基金投资要求(一)投资方式。主要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对合计单一企业股权投资原则上不控股、不作第一大股东,单笔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20%。
(二)支持领域。重点投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储备和加工能力提升,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流通及乡村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绿色发展等。
(三)支持对象。1.建设项目类。重点支持项目总投在4000万元以上且资金需求在2000万元以上的建设类项目,主要为其补充项目资本金。基金申报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建设项目资金及部分流动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年(含退出期)。
2.生产运营类。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固、市场渠道稳定、经 营收入稳步增长,在原材料采购、农产品供给、品质提升、品牌创建、市场渠道等延链、补链、增链上亟需流动资金周转,且资金需求在2000万元以上的生产运营类企业。基金申报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主要为其补充流动性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年(含退出期)。主营业务不得为融资性贸易业务,未从事以贸易业务为名,实为出借资金、无商业实质的违规业务。
四、项目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确有资金需求、符合申报条件且有基金申报意愿的企业,填报2024年农业基金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连同2024年农业基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3)和项目申报资料(详见附件4)报属地农业农村局。
(二)逐级推荐。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各县(市、区)、市(州)农业农村局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逐级将推荐函、申报书、申报表、申报资料等项目资料(电子版)报省农业基金专班。省级谋划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厅相关业务处室、各产业专班将推荐函、申报书、申报表、申报资料等项目资料(电子版)报省农业基金专班。
(三)审核推送。收到各地推荐的项目后,省农业基金专班组织开展项目审核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录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信息管理平台,并向产业发展公司和基金管理人推荐。
五、工作要求(一)强化项目申报。各县(市、区)、市(州)农业农村局要结合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及区域特点,围绕产业发展过程中需延链、补链和强链等关键环节,谋划申报区域优势基金项目,并做好基金政策宣传和项目申报培训工作,建立基金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企业合规性手续办理。
(二)加强谋划指导。厅种植业管理处、经济作物发展处、畜牧发展处、渔业渔政管理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科学技术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等处室及各产业专班要做好基金政策解读和项目指导工作,结合“531”项目库、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项目、招商引资“一图三清单”等,研究谋划各领域、各产业的基金引领项目、基金集群项目和基金招商项目。
(三)严格项目审核。厅相关处室、各产业专班,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农业基金投资领域和支持类型,对前期手续不齐全、项目资料不完整、申报资料不规范的,不得推荐至下一环节。
(四)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基金投资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基金项目申报推荐情况、审核推送情况、投决投资情况。对组织项目申报不积极、审核项目资料不负责、推荐项目通过率低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下载地址:
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snxmzjgs/202404/t20240430_84387659.html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