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第十五批基金申请指南
为促进我省创业投资体系建设,拓展中小企业投融资渠道,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活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及贵州省有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发布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第十五批申请指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支持的行业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产业为主。
二、本次支持方式为阶段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三、申请机构应当为符合资质的从事创业投资或创业投资管理活动的公司,且必须符合《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18〕47号)内的有关条件。
四、创业投资机构申请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之时,需按照本次申请指南的所有附件中所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申请。
五、申请方式为纸质版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需要正本1本和副本7本。申请机构请按照附件中《申请指南》的要求完整提交申请材料,并用A4纸张打印装订(胶装),全部材料请在封面加盖申请机构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纸质版材料申报,申请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情况,将取消申请机构申报资格。
贵州省创业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并委托开展初核尽职调查、专家评审和合作谈判等工作,最后经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决策参股。
本次受理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7日。
联系人:任依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盘江集团3号楼A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楼1607室
联系电话:0851-84130342
联系邮箱:gzsctzx@163.com
附件:1.基金申请表
贵州省创业投资促进中心
2022年3月25日